在我國的現行教育體系中,存在著普通研究生教育和在職研究生教育兩種研究生教育形式。在職研究生教育是指:國家計劃內,以在職人員的身份,部分時間在職工作,部分時間在校學習的研究生獲得學習經歷文憑的教育的一種類型。屬于國民教育系列。在報名、考試要求及錄取辦法方面不同種類有所不同。在職研究生是經過學校錄取的正式研究生,獲得與脫產相同的研究生畢業的學位。
在職研究生教育根據學習方式,錄取方法等的不同,還可以分為二大類型。第一,全日制在職研究生教育。參加每年一月份的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通過后需要脫產學習,這是唯一的一種既可以拿學歷又可以拿學位的,報名即可以是應屆畢業生也可以是在職人員,在職人員可以不脫離原工作單位稱為委培生和定向生,也可以脫離原工作單位,所有人員都必須全日制學習,故此類型屬全日制學習方式,等同于普通研究生,本文不予討論。
第二,非全日制在職研究教育。這又有兩種形式。其一,通過參加每年十月份在職人員聯考的入讀的在職研究生,這類人員通過入學考試不脫產學習,將來再參加學校研究生院組織的學位考試,通過者可以拿到碩士學位,有的只有學士學位的才能報名,并且工作5年以上的還需要單位推薦。其二,在職研究生班,免試入學,有學士學位并且學士學位滿三年可以參加每年五月份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考試,包括專業課程和一門外語,通過參加碩士論文答辯(近三年的論文發表不少于3000字)全部通過可以取得和一月份統一考研完全一樣的碩士學位。大專學歷以上可以報名學習,但若要申請碩士學位就必須是有學士學位方符合條件。
以上三種雖然都是在職研究生,但還是各有利弊,有很大的不同。第一種難度比較大,脫產學習成本高,并且競爭比較激烈,但接受這種教育的在職研究生由于脫產參加學習,在進行學校開設的理論知識教育過程中能夠達到更好的學習效果,因此這類研究生在脫產模式學習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并不明顯,本文也不對其進行贅述。第二種也同樣有入學考試,但相對第一種要簡單許多,畢業后只有學位,沒有學歷,這類人員不脫產進行學習,目前選擇這類學位教育的人已經相對較少;第三種進入容易,但申請碩士學位要參加每年五月份的“同等學歷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考試”,有一定難度,但可以選擇對自己比較實用的課程,它與獲得學習經歷文憑的教育不同的是,它的目的不是進行基礎教育,而在于提高進修人員的業務水平或職業技能。申請人在獲得學位后,表明其在學位上已經達到碩士學位畢業生的同等學力,不過申請人的學歷并不改變;即使沒有申請到學位,但也可以提高其實際工作技能。
這三種在職研究生學完后拿的碩士學位都是一樣的。但是后兩種類型的在職研究生進行的是不脫產學習,其對于課程的學習一般采取一年兩次的集中上課形式,通過開設研究生課程班、進修班之類的形式,在一段集中的時間內把研究生階段所需要的課程上完。一般根據每班的課程教學計劃、合作辦班單位的意見、學員的實際情況,組織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多種多樣的課程教學。有的班是利用每周六和周日全天時間,有的是兩周一次,利用周五晚上及周六、周日時間安排課程教學;有的班是利用寒暑假的時間;有的班每隔一段時間集中若干天授課(主要是異地辦的班);有的班既利用假日又占用一定的工作日。但一個班只有一種方式。學員可以根據自己的工作性質進行選擇。教學方法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課堂講授與自學相結合。發給學員講授大綱或教材;規定必讀及參考書目,以利于自學;有的課程還要求撰寫課程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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